目 录
第一部分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山南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十)负责落实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运用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指导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较大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统一管理和协调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山南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内设7个行政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办,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法制宣传、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参与组织起草自然资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协调自然自然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管理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专项收入征管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根据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落实地方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评审。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系统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相关考核标准。拟定实施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和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及建设项目,管理维护测绘基准、系统和标志,监管测绘活动、质量、成果,监督实施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协调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指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四)国土空间规划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地方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等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研究拟定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初)审工作。承担报市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补划和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监督指导县(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六)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贯彻执行国土图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措施,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协调组织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调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联合预报预警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合理利用治理基金、社会资金进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指导监督县(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矿产管理与地质勘查科
拟订全市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协调配合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全市各类矿业权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监督管理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编制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和砂、石、粘土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定砂、石、粘土采矿权基准价并组织实施。承担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开展压覆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审批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法定权限管理砂、石、粘土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监督管理地质勘查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指导调处矿业权重大权属纠纷。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执法机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按照山政办发[2016]106号《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
1、山南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2名。
2、山南市国土资源信息技术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研究院)
为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17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4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088.93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结转1284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417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资金8668.05万元。2019收入总计54581.83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4332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0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24.93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1125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502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资金6232.05万元。2019年支出总计54581.83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山南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3.14万元,比2018年增加3734.37万元,增加121.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98万元,同比增加4.84%,主要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681.39万元,同比增加186.45%,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专项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小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0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25万元,占总支出的16.86%,项目支出5655.89万元,占总支出的8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4.22万元。其中: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9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3.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78万元。其中:
(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6万元。
(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1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3.6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7.75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6万元。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25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601.1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项)2019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61.04万元。
(2)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37.02万元。
(3)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82.9万元。
(4)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89.84万元。
(5)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7.9万元。
(6)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0万元。
(7)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62.4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1.89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1.89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957.48万元。其中:
(1)地质灾害防治(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957.48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7.26万元,主要包括: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1024.43万元,包括:
1、基本工资194.97万元;
2、津贴补贴382.93万元;
3、奖金53.86万元;
4、伙食补助费16.95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32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75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6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8万元;
9、住房公积金71.89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38万元(包括:家属小孩肉价补贴、独生子女费、水电费补贴、烤火防寒费、高海拔工龄折算补贴、住房补贴68.31万元;2019年休假探亲费35.39万元;病故职工遗嘱生活补助0.9万元;加班补助5.37万元;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12.63万元;未休假补助7.79万元;临时工工资3.67万元;公岗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1.32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83万元,包括:
1、生活补助0.24万元;
2、医疗费补助1.89万元;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7万元(包括通讯费补贴8.17万元;维稳值班补助8.49万元;驻村人员体检费0.5万元;退休人员住院护工费0.9万元;独生子女包干费0.72万元;2018、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51万元;驻村工作队员防寒费0.13万元;第八批援藏干部内返差旅费及书籍邮寄费0.98万元;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体检费6.3万元)。
公用经费79.99万元,主要包括:
1、办公费9.65万元;
2、水费1.88万元;
3、电费16.85万元;
4、邮电费6.15万元;
5、差旅费9.19万元;
6、培训费0.88万元;
7、公务接待费1.6万元;
8、工会经费12.49万元;
9、福利费0.25万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4万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1万元(包括:临时工工资3.32万元;党建经费支出3.13万元;春节、藏历年退休老干部慰问费0.9万元;驻村工作队慰问费1.47万元;驻村工作队“急救药箱”购买款0.12万元;驻村工作队员防寒费0.13万元;解决驻村工作队各项经费1.54万元)。
四、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6万元,支出决算数50.95万元,比2018年增加3.18万元,增加6.6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1、无因公出国(境)预算,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6万元,比2018年减少0.07万元,减少4.19%。实际支出3.14万元,比2018年减少0.73万元,减少18.86%,主要原因2019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接待次数、数量同步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批次37次,280人次。
3、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6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实际支出47.8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中支出10.44万元,不动产登记、土地变更调查、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等项目工作经费中支出37.37万元),比2018年增加3.91万元,增加8.9%,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量明显加大、加之驻村工作任务较重,使得油料费用支出增加,另外部分车辆车况较差,导致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增加。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2018年有所上升。
2019年“三公”经费超出预算33.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不动产登记、土地增加挂钩、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等工作量较大,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超出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88.93万元,上年结转8668.05万元,支出36524.9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6375.38万元。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7361.05万元。
2、土地开发支出(项)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8668.04万元。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346.29万元。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49.55万元。其中:
1、土地开发支出(项)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49.55万元。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0000万元。其中:
1、其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0000万元。
六、2019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支总决算54581.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决算总计54581.8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49.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88.93万元。
3、2017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12843.33万元;
4、2018年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计54581.8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63.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36524.93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01.1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1.89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57.48万元。
7、2019年年底结转资金11253.76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收入决算合计数为54581.83万元。包括:上年结转12843.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4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088.93万元,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均为0万元。
(一)山南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上年结转资金12843.33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上年结转8668.04万元;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上年结转1897.65万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上年结转2277.64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49.57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收入109万元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住院护工费)支出拨款收入0.9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拨款收入103.32万元;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万元;
(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1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拨款收入63.6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47.75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12.6万元;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5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拨款收入3238.29万元
(1)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拨款收入963.61万元
(2)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拨款收入538万元
(3)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拨款收入700万元;
(4)土地资源储备支出500万元;
(5)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拨款收入145.8万元;
(6)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拨款收入61.64万元;
(7)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拨款收入329.2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拨款收入71.89万元
(1)住房公积金拨款收入71.89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拨款收入4166.79万元
(1)地质灾害防治拨款收入4166.79万元。
(三)2019年度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088.93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拨款收入13939.38万元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拨款收入7361.05万元;
(2)土地开发支出拨款收入6216.85万元。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拨款收入361.48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拨款收入149.55万元。
(1)土地开发支出拨款收入149.55万元。
3、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拨款收入20000万元
(1)其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拨款收入20000万元。
八、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支出决算合计数为43328.0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147.25万元,项目支出42180.8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万元。
(一)2019年度我局基本支出1147.25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万元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住院护工费)支出0.9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32万元;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6万元;
(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1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63.6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47.75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12.6万元;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5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2.76万元
(1)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902.7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1.89万元
(1)住房公积金支出71.89万元;
(二)2019年度我局项目支出42180.82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36524.93万元
(1)征地拆迁和补偿支出7361.05万元;
(2)土地开发支出支出8668.04万元;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46.29万元;
(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土地开发支出149.55万元;
(5)其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0万元。
2、自然自言海洋气象等支出1698.41万元
(1)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8.28万元;
(2)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437.02万元;
(3)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82.9万元;
(4)土地资源储备支出489.84万元;
(5)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支出107.9万元;
(6)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60万元;
(7)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62.4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支出1147.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4.4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山南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采购支出。单位发生的采购因达不到政府采购金额要求,所以全部为自行采购。自行采购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政府采购,需要采购设备等,先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备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报送局长办公会,经由局长办公会决议通过送财务室,由财务室填报《政府采购审批表》,送至财政局采购办备案。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已报废但相关资产管理系统尚未减少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辆(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19年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政府性基金收入42756.98万元,包括上年结转资金8668.05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收入34088.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6524.93万元,结转下年6232.05万元。
(五)2019年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共20个。资金共计2585.8万元。列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分别为:1、小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550万元;2、山南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145.8万元;3、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工作经费20万元:4、《山南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编制项目50万元;5、《山南市中心城区建筑特色管控专项及城市技术导则》编制项目110万元:6、山南市中心城区总体设计100万元;7、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专项规划100万元;8、山南市中心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40万元;9、山南市中心城区智慧城市专项规划98万元;10、山南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40万元;11、市国规局及12县视频会议系统、不动产登记平台及局域网维护费及线路租赁费40万元;12、“6.25”土地宣传工作经费3万元;13、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10万元;14、2018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奖金14万元;15、地籍土地调查项目经费20万元;16、2019年度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20万元;17、城市规划设计试点工作经费5万元;18、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700万元;19、政府储备土地前期勘界、评估、前期经费500万元;20、山南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调查评估报告经费20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山南市自然资源局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山南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安排的用于山南市自然资源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指财政安排的用于山南市自然资源局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山南市自然资源局职工医疗方面的支出。(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安排的用于山南市自然资源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安排的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指用于保障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二)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用于开展山南市城市设计试点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工作的支出。(三)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支出。(四)土地资源储备支出指用于政府储备土地前期勘界、评估等项目的支出。(五)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指用于山南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项目的支出。(六)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地质公园前期调查经费的支出。(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为保证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用于各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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