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044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
为扎实推进《山南市2026年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工作顺利实施,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升项目投资效益与招标采购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确保项目评审及招标全过程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山南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通过公开择优选取方式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财政评审中介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山南市2026年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600万元
(三)责任单位: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四)实施内容:开展山南市2026年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相关工作,具体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五)择优选取范围及服务内容:
1.招标代理机构:择优选取1家合格机构,承担本项目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协助处理招标过程中的异议与质疑、发布中标公告、协助签订采购合同等符合法律法规及项目要求的招标代理工作。
2.财政评审中介机构:择优选取1家合格机构,承担本项目全流程财政评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估算审核、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过程造价控制咨询、竣工结(决)算评审,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评审报告,协助择优选取单位处理评审过程中的异议复核、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财政评审工作并出具最终评审报告止。
(六)费用支付:
1.招标代理费:由最终中标单位支付。
2.财政评审服务费: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建字(2009)18号)规定收费标准和合同价计算,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由责任单位支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已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具备承接财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能力,且能在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手续。
3.拥有熟悉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及办公条件,符合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要求。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和失信等任何不良记录,相关信息可通过官方链接查询核实。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择优选取。
8.本次择优选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且不允许入选单位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分包。
(二)财政评审中介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财政评审相关资质。
2.拥有适应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稳定专业团队,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评审人员。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拥有开展财政评审工作所需的专业软件、硬件设备及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入选单位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分包;能够服从遴选单位及山南市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保质完成评审任务。
三、择优选取流程
本次择优选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有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通过山南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料提交:有意向的机构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对应类别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至指定地点,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山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人对报名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查资质条件、备案情况、业绩真实性、信用记录、团队配置等是否符合本公告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后续评审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确定机构名单:由山南市自然资源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按程序报局会议研究确定中选机构。中选机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山南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四、资料递交
(一)招标代理机构需递交材料(正本1份、电子文档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封装)
1.单位简介;
2.营业执照、登记截图等资质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办公场所及硬件设施证明(含照片)、项目团队人员职称及资格证书;
5.近3年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含委托合同、中标公告截图等);
6.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附“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二)财政评审中介机构需递交材料(正本1份、电子文档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封装)
1.单位简介;
2.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办公场所及硬件设施证明(含照片)、评审团队人员名单、职称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5.近3年财政评审项目业绩证明(含委托合同、评审报告首页复印件等);
6.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附“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7.报价函(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编制的详细报价表,含收费基数、费率、优惠承诺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评审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理解、评审工作流程、人员配置计划、进度保障措施、质量控制体系、异议处理预案、保密承诺等内容;
10.无回避情形承诺书。
(三)时间地点
请于2026年1月16日至1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达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湖北大道9号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五、其他事项
(一)参选机构编制及递交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方自行承担,山南市自然资源局不给予任何补偿。
(二)参选机构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行业管理部门;
(三)联系人:于磊,联系电话:13908932505,咨询时间同资料递交时间。
特此公告。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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