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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34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5-09-06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11-1)(11-2)(29-1)(29-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291)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加查县龙巴村砂石场、贡嘎县江塘村砂石场出让年限已到期,堆料场余料还未清场,未开展生态恢复。

核查情况

查清了加查县龙巴村砂石场、贡嘎县江塘村砂石场堆料场余料未清场。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加查县龙巴村砂石场、贡嘎县江塘村砂石场堆料场余料未清场工作。

整改措施

根据《矿山地质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矿山企业,加快推进加查县龙巴村砂石场、贡嘎县江塘村砂石场及时清场。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索朗德吉

联系电话

0893-7821360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责成加查县、贡嘎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砂石场余料清场工作,同时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问题整改,确保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及时启动、有序推进。

主要工作成效如下:截至2025年9月,加查县龙巴村砂石场、贡嘎县江塘村砂石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已完成,其中土地平整及植被种植等关键环节已按要求推进,整体工程进度符合既定时间节点,并已通过专家初步验收。通过修复治理,采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经阶段性评估,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后续将持续做好后期管护,确保生态恢复效果长效保持。



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29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加查县龙巴村砂石场、贡嘎县江塘村砂石场出让年限已到期,堆料场余料还未清场,未开展生态恢复。

核查情况

查清了加查县龙巴村砂石场、贡嘎县江塘村砂石场未开展苗木补种补植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加查县龙巴村砂石场、贡嘎县江塘村砂石场苗木补种补植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

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矿山企业严格落实恢复治理方案,明确生态恢复措施,因地制宜开展苗木补种补植,扎实推进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索朗德吉

联系电话

0893-7821360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责成加查县、贡嘎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加快开展苗木种植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同时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问题整改,确保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及时启动、有序推进。

主要工作成效如下:截至2025年9月,加查县龙巴村砂石场、贡嘎县江塘村砂石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已完成,其中土地平整及植被种植等关键环节已按要求推进,整体工程进度符合既定时间节点,并已通过专家初步验收。通过修复治理,采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经阶段性评估,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后续将持续做好后期管护,确保生态恢复效果长效保持。



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11-1)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第一轮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未全部完成露天采场恢复治理问题,山南市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36个露天采场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加快推进露天采场问题整改。但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时,仅完成20个采石采砂场整改工作,剩余16个生态恢复项目开工率不到40%。其中,应于2023年12月底完成整改的绒乡明则砂石场仅编制完成《矿山地质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应于2025年底完成生态恢复的14个采石采砂场中,仅开工5个。

核查情况

查清了山南市36个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治理未完成。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36个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

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36个露天采场整改工作方案》,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整改任务,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36个露天采场的生态恢复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索朗德吉

联系电话

0893-7821360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完成36个露天采场问题清单与责任清单的梳理建立,并制定出台《山南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整改工作提清晰指引和制度依据。

2.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县(区、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问题整改;同时,结合各采场实际情况,通过落实治理资金、追加预算或纳入相关工程项目等举措,统筹各方资源力量,确保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及时启动、有序推进。

3.强化恢复治理后矿山的管养维护工作,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推动治理成果稳定可持续。

主要工作成效如下:一是完成36个露天采场全面核查,同步建立详实的问题台账与责任体系,为后续治理筑牢基础。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坚持“一矿一策”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为治理工作提供清晰、可操作的实施指引。三是截至2025年8月,所有采场施工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边坡修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及植被种植等关键环节均严格遵循设计标准与工艺要求推进,整体工程进度完全符合既定时间节点。目前,36个露天采场已通过专家初步验收36个。通过修复治理,采场稳定性显著提升,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排水系统建设完成后,有效解决了采场积水问题,进一步巩固了治理效果。经阶段性评估,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后续将持续做好后期管护,确保生态恢复效果长效保持。


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11-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第一轮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未全部完成露天采场恢复治理问题,山南市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36个露天采场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加快推进露天采场问题整改。但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时,仅完成20个采石采砂场整改工作,剩余16个生态恢复项目开工率不到40%。其中,应于2023年12月底完成整改的绒乡明则砂石场仅编制完成《矿山地质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应于2025年底完成生态恢复的14个采石采砂场中,仅开工5个。

核查情况

查清了桑日县绒乡明则砂石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桑日县绒乡明则砂石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

桑日县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快推进绒乡明则砂石场生态恢复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索朗德吉

联系电话

0893-7821360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责成桑日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同时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问题整改,确保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及时启动、有序推进。

主要工作成效如下:截至2025年8月,绒乡明则砂石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已完成,其中土地平整及植被种植等关键环节已按要求推进,整体工程进度符合既定时间节点,并已通过专家初步验收。通过修复治理,采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经阶段性评估,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后续将持续做好后期管护,确保生态恢复效果长效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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