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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33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1-07-01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2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巡察。2021年1月7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定成同志带队,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认真整改,市自然资源局涉及的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定整改措施21条,建立修改完善制度3项。按照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重要部署仍有不足的问题

(一)针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制定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计划,精心汇编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资料,印发到每名干部职工中供集中学习和自学使用。二是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党组专题会1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了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保工作,增强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三是组织开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研讨交流,局主要领导带头,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交流,推动学习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四是全力构建了“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分管科室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业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1次,同时坚持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保工作一次的做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二)针对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未建立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了《山南市关于建设美丽山南任务分工》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改革,联合市财政、生态环境部门,执行了《山南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退还工作实施方案》《山南市关于落实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实施意见》,启动了保证金退还工作,退还矿山企业恢复治理保证金766.58万元,督促非金属矿山企业及时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专户,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缴存基金1263.48万元,切实履行了矿山恢复治理责任。二是3月15日,结合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统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各县(区)实地检查耕地保护责任和“非农化”“非粮化”措施落实情况;4月初,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土地管理法规 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耕地占补平衡具体办法,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制度。

二、关于群众反映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仍有空白的问题

(三)针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不力,生态环境未得到及时恢复问题。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各县(区)采石采砂点,检查指导砂石料开采和生产污水处理情况,采取现场办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对相关企业下达修建污水沉淀池的整改要求,目前,错那县觉拉扎洞、吉松,隆子县新巴忙错,桑日县霍布淌、桑日镇等砂石场已修建三级污水沉淀池并投入运行,进一步加强了市县两级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前往自然资源厅就探矿企业未履行生态环保责任的问题进行沟通汇报,结合沟通情况,向错那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对探矿作业破坏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关于加紧督促实施对勘探作业破坏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排核查未履行生态恢复的探矿企业,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场地清理、道路平整等工作。三是2020年12月30日,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乃东区多颇章乡索朗村拉林铁路道砟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结合检查情况,向市发改委下达了《关于督查实施乃东区索朗村拉林铁路道砟采石场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函》,并向市政府上报了处置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决定延期一个月,于4月30日前关闭矿山并做好恢复治理工作。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大全市采砂、采石场摸排检查力度,结合颁布实施的《山南市砂石料开采管理条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砂石料采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进一步明确了现有采石采砂场处置意见,健全细化了矿产资源开采监管措施,确保形成管用、有效、可执行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四)针对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执法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向市委组织部沟通了关于干部遴选过程中优先解决执法人员不足的事宜,制定了执法人员赴内地系统培训计划,从4月19日起选派执法人员赴湖北开展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下发了《2021年全市卫片执法巡查工作计划》《山南市自然资源局规范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职责分工、执法程序和工作要求,下一步,将对全市12县(区)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台账,确保执法监督全覆盖。二是巡察反馈意见以来,结合全市采砂采石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隆子、错那、洛扎、措美、琼结、桑日、加查等县检查指导工作,并结合中心工作选派相关人员赴全市其他县(区)全覆盖检查指导采石采砂生态环保工作,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三是联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理清执法边界,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职责;指导浪卡子、贡嘎、乃东区自然资源局对2020年7月3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4个典型问题,以“零容忍”态度,采取“长牙齿”措施,坚决进行了查处,目前3个问题已消除违法状态,1个正在走立案程序。四是会同乃东区自然资源局、琼嘎顶社区对萨热路两侧违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针对发现的2处违建构筑物问题,责令业主进行整改,已消除违法状态。

(五)针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分管领导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多次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巡视及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开展督查整改,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多次对乃东区布麦、滴新、多若、利民砂石场,扎囊县白鸡山、孤西鸟、章达采石场,桑日县民则砂石场以及贡嘎县昌果砂石场进行检查,分别于2020年12月9日、2021年1月9日下达整改通知。目前,乃东区滴新砂石场完成全部恢复治理工作、布麦采石场完成80%的恢复治理工作、多若砂石场完成70%的恢复治理工作,利民砂石场完成土地平整工作、桑日县明则砂石场、贡嘎县昌果砂石场设备已拆除,正在开展恢复治理工作。三是研究制定了鑫玉采石场专项整改方案,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扎囊县桑耶镇亚杰村鑫玉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根据市一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要求,于3月29日向扎囊县鑫玉石材公司送达了《关于关闭扎囊县桑耶镇亚杰村鑫玉采石场的通知》,目前采石场和石材加工厂已全面关闭,开展了资产评估工作,目前扎囊县政府正与鑫玉采石场协商补偿事宜,亮明“坚决关闭、全面整改”的态度,耐心细致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力争于6月30日前完成协商洽谈,并依据双方签订的关闭补偿协议,督促企业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四是于4月8日邀请自治区专家组,对扎囊县阿扎乡章达村鑫玉采石场(老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行了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的工程量,完成恢复治理工作,基本达到了治理效果,原则通过验收,要求企业继续对恢复治理工作管护一年以上。五是及时报请调整《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计划,将扎囊县阿扎乡章达村孤西鸟、白鸡山、章达采石场及贡嘎县龙巴采石场恢复治理工作纳入2021年“山水”项目,目前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正在开展勘查设计工作。此外,针对扎囊县孤西鸟采石场道路及边坡仍有大量雨水冲沟,存在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的问题,第一时间向扎囊县自然资源局下达了该区域存在滑坡及泥石流地灾隐患告知书,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893—7821360;信件邮寄地址: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湖北大道19号;电子邮箱:9809958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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