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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23-12-28 10:10:23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我市的草原确权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工作主线,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批示要求,确权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现将全市草原确权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采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模式,扎实开展全市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目前,错那市作为全区试点,已于2018年11月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10个乡(镇)、24个行政村,确权登记颁证4693户、面积548.26万亩;琼结县作为全市试点,已于2023年10月完成登记颁证工作,涉及4个乡(镇)、20个村(居),确权面积134.98万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45%,第二轮公示完成率45%;其余10县(区)正在开展权属核查、调绘、公示、档案整理等工作,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全部工作。具体进展:一是洛扎县涉及7个乡(镇)、26个村(居),应完成权属核查和调绘数面积3063264亩,实际完成面积3063264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45%,第二轮公示完成率40.38%;二是措美县涉及7个乡(镇)、16个村(居),应完成权属核查和调绘数面积5439868亩,实际完成面积5439868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45%,第二轮公示完成率45%;三是曲松县涉及5个乡(镇)、21个村(居),应完成权属核查和调绘数面积2360929亩,实际完成面积2360929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50%,第二轮公示完成率50%;四是乃东区涉及7个乡(镇)、46个村(居),应完成权属核查和调绘数面积2453887亩,实际完成面积2303974.8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48%,第二轮公示完成率44.5%;五是贡嘎县涉及9个乡(镇)、42个村(居),应完成权属核查和调绘数面积2730876.086亩,实际完成面积2318145.74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45%,第二轮公示完成率19%;六是扎囊县涉及5个乡(镇)、62个村(居),应完成权属核查和调绘数面积2257580亩,实际完成面积2257580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48%,第二轮公示完成率0%;七是隆子县涉及11个乡(镇)、80个村(居),应完成权属核查和调绘数面积6128557亩,实际完成面积6128557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17.5%,第二轮公示完成率0%;八是桑日县涉及4个乡(镇)、43个村(居),应完成权属核查和调绘数面积2605903亩,实际完成面积1924525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25%,第二轮公示完成率25%;九是加查县涉及7个乡(镇)、77个村(居),应完成权属核查和调绘数面积2703789亩,实际完成面积2130998.11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40%,第二轮公示完成率38%;十是浪卡子县涉及10个乡(镇)、98个村(居),应完成权属核查和调绘数面积8274207亩,实际完成面积6784849.74亩,第一轮公示完成率43%,第二轮公示完成率43%。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矛盾纠纷未解决。目前我市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草场界限纠纷方面,严重影响工作进度。比如:洛扎县边巴乡与拉康社区存在草场界限纠纷,涉及面积7500余亩;措美县哲古镇与加麻乡存在草场界限纠纷,涉及面积22万亩;昌果乡普夏村与吉雄镇刘琼村存在草场界限纠纷,涉及面积110亩;桑日县绒乡程巴村与乃东区存在草场界限纠纷,涉及面积675.7亩;加查县崔久乡吉隆囊村与工布江达县加兴乡白朗村存在草场界限纠纷,涉及面积200.59亩;

对策建议:产权证书所有权人为草场所在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村(组)或农(牧)户,草场日常使用情况,首先在尊重历史放牧习惯前提下,由争议双方或多方达成一致,最终通过签订协议或合同书等,约定牧场日常使用情况。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部分单位存在责任心不强、重视度不够等问题,这也造成当前各县(区)的成果质量高低有别、进度快慢不一的主要原因。

对策建议: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来做工作,用心用情为人民服务,认真对照检查出的典型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找准这项工作的重点和方向,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

(三)工作信息上报不积极不主动。为更好的掌握各县(区)工作动态,除洛扎县、浪卡子县主动上报工作信息外,其他各县(区)未定期上报草原确权开展情况。

对策建议:各县(区)要定期上报草原确权开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市草原确权办,市局也将会成立专门的督导组不定期到各县进行检查督导、听取项目汇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的草原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起责任,把好项目的第一关,在项目质量、进度、矛盾纠纷排查解决等各方面都应及时了解掌握,对工作中履职不力或推诿扯皮的现象及时通报,对工作不负责,在草原确权中出现重大错误甚至引发群众矛盾纠纷导致集体上访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二)形成工作合力。草原确权工作非一日之功,也非一人之力,县草原确权办要组织好乡镇级和村级工作人员全力配合第三方作业人员开展工作,和其他各单位各部门的通力配合,锚定工作目标,把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确保我市草原确权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有序推进验收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县级自验工作,曲松、洛扎、贡嘎县拟于10月底前完成县级初验,乃东、扎囊拟于12月底前完成县级初验,隆子、琼结、措美县拟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初验,桑日、加查、浪卡子县拟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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