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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1-28 11:28:48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4月12日至6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重要部署不深不细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学习重点不突出,重形式,学习效果打折扣。一是重点内容学习不深入。2019年至2021年局党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仅3次。整改情况:2022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次,其中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1次,安全生产、保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1次,重点学习《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和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论自信,强化学思践悟的思想自觉,不断扛牢自然资源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学习习惯于“浅层次阅读”,缺少挤劲、钻劲。党员干部普遍对知识要点不清楚,谈话28人中13人对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两个确立”等内容不清楚,11人对“四个不摘”“五大振兴战略”政策不了解。整改情况:采取随机抽查、书面测试等方式,开展现场知识测试3次,以考促学,切实突出常学常新、强学强记,督促干部职工掌握知识要点,并对测试成绩进行公示;同时,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11次,采取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发言、学习网络评论员文章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在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分组讨论时的讲话精神和西藏自治区代表团代表分组讨论时的发言、答记者问等6次,安排32名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发言,认真撰写学习心得。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落实维稳政治责任有偏差,思想认识不足,制度执行搞变通,推动措施落实不力。一是制度制定不合理。2021年带班值班制度规定可以“边休息、边值班”。整改情况:立即废止了2021年带班值班制度规定中“边休息、边值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国安〔2022〕9号通知精神,规范执行一级戒备、二级戒备及节假日、双休日和三级戒备等级下的带班值班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局维稳值班制度,督促落实带班值班具体要求。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主要领导不重视维稳值班工作,不落实维稳值班措施。2022年3月17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岗被自治区督导组发现,在全区范围通报。整改情况:严格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带班制,落实带班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一级、二级戒备等级带班值班要求,总带班领导、分管领导通过明察暗访、电话查岗、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带班值班情况的检查抽查,办公室加强日常提醒督促,对2022年3月17日脱岗漏岗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局会议上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耕地保护红线意识不强,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落实打折扣。一是主动谋划不足。2021年未按《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谋划部署。整改情况:下发《关于加快编制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县为单位编制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明确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用地的规模、布局、时序和年度内落实“进出平衡”的安排,督促组织实施。及时转发研学《关于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要求和严肃纠正土地复耕中错误做法的通知》精神,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印发《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加强对耕地转用情况的统筹安排和日常监管,督促各县(区)完成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推动整改不力。整治违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进度迟缓,担当精神不足,工作措施不力,2020年33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截至2022年5月,18宗未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整改到位;2020年卫片执法检查通报的违法图斑960个,未整改606个,整改率仅为36.9%。整改情况:按照“一宗一策”要求,督促各县(区)建立2020年卫片违法用地台账,制定详细整改实施方案,逐宗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持续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典型案例查处曝光、警示震慑力度,切实维护城市建设、土地和规划管理正常秩序。目前,18宗违法用地已整改到位2宗、正在组织报件3宗、待拆除1宗,12宗已移交空港新区进行整改,2020年卫片违法图斑整改无实质性进展。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4.履职不到位,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不力。一是思想认识不高,“两山”理念树得不牢。2021年未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实际对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作出安排部署。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制定《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着力推动加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走在全区前列2022年工作方案》,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安排。加快实施山水项目,2021年度总投资9.15亿元,实施山水项目24个,完成投资7.51亿元,投资完成率82.84%;2022年度总投资2.48亿元,实施山水项目7个,目前已开工6个,完成投资1.0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0.74%。完成第三批山水项目储备,待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着手开展前期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落实建设国家安全屏障要求不力。对非金属矿开采监督管理不严格。2018年、2019年贡嘎县甲竹林镇陇巴采石场出现间歇性开采情况。整改情况:已将陇巴1号、2号采石场纳入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100%,待组织初验。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开展实地督导检查2次,未发现乱采乱挖等违法行为。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2017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仍有加查县康桑顶铬铁矿等9家未完成。整改情况:乃东区泽当居委会精合砂石场采矿区域已自然恢复,但原砂石料加工区域未种植复绿,继续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复绿工作;赞塘红土矿部分区域已自然恢复,剩余部分督促村集体投资准备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准备开展亚堆水晶矿生态修复工作。安绕镇勒柏其砂石场矿山总面积30.75亩,其中18亩已被拉林铁路(加查段)征用,剩余12.75亩已完成土地平整,由企业尽快开展复绿,由市局组织验收;康桑顶铬铁矿已编制完成《矿山地质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由加查县政府积极协调企业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绒乡明则砂石场已编制完成《矿山地质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由桑日县政府积极协调企业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明则砂石场至今未开采作业,由桑日县正在向市局上报相关销号佐证资料;桑日县洛沙滩方解石采石场由桑日县人民政府投资94.15万元,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历史遗留及有主关闭矿山“一矿一策”整改台账,已将白鸡山、孤西鸟、陇巴、扎木日苏、煜辉5家采石场列入第一、二批山水项目,目前已完工待验收;将乃东区结巴乡仓底日苏页岩列入第三批山水项目。乃东区政府投资540.75万元正在开展多若采石场恢复治理工作;桑日县政府投资292.93万元正在开展荣乡扎巴大理岩矿恢复治理工作;其余6家历史遗留及无主矿山将通过本级财政投资、争取废弃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项目、列入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县级财政配套等方式,扎实开展恢复治理工作。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四是履职担当有差距。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推进缓慢。未及时按照2018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处置工作,致使12县区积累批而未供土地面积5566.6294亩,闲置土地374.88亩。整改情况:下发《山南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督促各县(区)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各县(区)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07.5408亩,处置闲置土地9.64亩。12月15日,市政府召开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议,调度安排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5.对强边固边工作认识模糊,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责任落实不具体。贯彻《关于做好新时代强边工作的意见》不力,2021年未结合供地保障工作要求,制定针对边境地区用地保障的具体措施。整改情况:组织学习《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西藏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精神,积极对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及时掌握新的政策导向,用足用好用活国家政策。及时将有关边境地区用地政策传达至隆子、错那、洛扎、浪卡子县,指导四个边境县做好拟建守边固边工程、新建抵边村镇、抵边公路延伸、抵边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担当尽责不够。项目推进迟缓,错那县麻麻乡泥石流群灾害治理项目原定于2020年8月19日竣工,因协调不到位,该项目至今未完工。整改情况:组织人员与山南军分区实地沟通协调,复工建设了错那县麻麻乡泥石流群地灾治理工程,目前已完工,待终验。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6.落实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政治责任不到位,站位不高、思想不重视,责任落实打折扣。一是工作推动缓慢。2020年9月8日局党组会明确要求起草地灾防治管理意见,至今未落实。整改情况:积极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接,制定《山南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权限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各县(区)执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隐患治理推进不力。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2303处,因与上级沟通衔接不力、汇报争取不畅,资金落地少,实际实施治理项目仅20个。整改情况:积极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汇报沟通,将威胁程度大、治理资金量大的31个隐患点列入“十四五”自治区治理计划,目前7地市中我市争取项目资金排名靠前;将威胁对象直接、治理紧迫、治理资金量小的2个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市级2023年治理计划。同时,对未列入工程治理的209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搬迁、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等综合措施,逐年滚动实施。向12县(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工作经费列入县(区)年度预算的函》,要求将地质灾害“三查”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为及早识别和掌握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措施奠定基础。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应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应急演练每年全市不少于2场次”要求开展应急演练,且汛期地灾24小时值班电话长时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整改情况:积极组织专业队伍对12县(区)重点隐患区域开展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10次,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单独应急值班室,安排值班人员,严肃值班纪律,要求12县(区)参照市局做法,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局主要领导加大电话抽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实到具体隐患点。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7.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程序意识不强,规章制度不健全,过程管理缺失。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2020年隆子县列麦乡政府北侧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无合同工期。整改情况:坚持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2016年以来我局实施的所有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合同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问题。同时,要求科室经办人员、科室负责同志、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今后签订的所有合同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监理资料造假。矿产品展览室项目监理资料为“琼结县拉玉乡强饮青稞酒庄建设项目”,且施工方私自增加工程量,涉及资金21.15万元。整改情况: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科室具体经办人进行约谈,责成进行书面检讨。已委托第三方对矿产品展览室新增工程量部分进行了复核,确认了新增室外乳胶漆墙面、屋面卷材防水、矿物展厅灯箱、矿石标签牌、定制投影影片等工程量。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程序倒置。乃东区亚堆乡支那水体污染源调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5月,上会研究时间为2019年8月。整改情况: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进行书面检讨。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按照局办公会、局党组会要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增强程序意识,坚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认识存在偏差,阵地管理意识不强。一是研究分析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局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仅调研1次。整改情况: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推动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结合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基层,把调研意识形态工作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与推进局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局调研报告1篇。党组书记开展了题为“全力做好自然资源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专题党课。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落实工作要求不全面。2019年至2021年未按照要求报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情况:于2022年10月8日向市委宣传部上报了《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9.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扎实,责任意识不强,措施落实打折扣。一是局党组对保密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2021年未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整改情况: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把保密法规、政策、案例学习列入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各类保密文件、政策法规等2次,专题研究保密工作1次。常态化跟进学习保密有关文件、通报、会议精神,强化数据、信息系统、网络和保密重点部位、微信工作群等保密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未将保密工作核心岗位人员纳入涉密人员管理范围,未按要求落实物理隔离措施。整改情况:确定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国土空间规划科、矿产管理与地质勘查科、信息技术中心为局保密要害部门;确定收发室、一楼视频会议系统机房、二楼东侧电子政务内网机房为保密要害部位,将以上科室、部位人员纳入涉密人员管理范围,严格落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并按照物理隔离措施要求,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落实“三铁”等保密措施。正在建设山南市自然资源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10.担当作为有差距,工作缺乏主动,激情不够、热情不高、能力不足。一是履职尽责不到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谋实策、出实招、见实效不够,2019至2021年未按照“三定”规定的职能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整改情况:积极协助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开展16个地下水监测井运行维护及看护工作,加强地下水日常巡查检查;10月13日,向区地环监测总站书面发函,收集了近三年度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加大成果运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不敢主动试、大胆闯,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泽当城区居民住宅用地划拨转出让工作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暂停办理,至今未恢复启动。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泽当城区居民住宅用地划拨转出让工作调研,及时将《山南市规划区内划拨转出让土地收取土地出让金事宜的调研报告》,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联合乃东区加快推进泽当城区居民住宅用地划拨转出让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纠治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生动力不足,重视不够,理解不深入,“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不足。一是安排部署有差距。2021年未按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整改情况: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制定印发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大问责力度,对2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1名职工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良好氛围。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措施落实不全面。2021年班子成员未按照《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量化明细表》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缺乏跟踪问效,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整改情况:对照《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在年中、第三季度和年底分别调度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工作落实情况,采取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分管科室集中评议会或书面总结等方式,要求班子成员作述责述廉报告,通报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措施、工作进展、困难问题、下步打算,加强跟踪问效。班子成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做好记录,及时以记录复印件、书面情况报告等形式汇交到办公室统一留存。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12.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不够,措施不具体、落实打折扣。一是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缺失。对党员干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够,2019年、2021年4名党员干部先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整改情况:开展集中政治教育学习5次、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建立健全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重点抓好解放思想、作风管理、学习教育、风险意识,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防控措施不具体、不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有差距,建立了廉政风险点清单,缺乏长效机制和跟踪问效。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和《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关于规范局机关干部职工饮酒行为的规定(试行)》《关于禁止局机关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规定》,持续改进作风并夯实八小时以外监督,坚决预防赌博盛行、喝酒盛行、吃心不改等歪风邪气。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警示教育不到位,宣传教育、压力传导不够。2019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典型案例通报6份,仅安排学习2份。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然资源系统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逢会必讲、有案必学、有警必示,持续跟进学习纪委通报6次,做到把廉政教育、典型案例学习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不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13.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活动开展浮于表面,措施落实打折扣。一是转作风抓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印发《2022年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具体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调研和“红黄旗”制度考核,实际未开展。整改情况:印发《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机关效能建设量化考核制度(试行)》《山南市自然资源局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实行量化考核评分制,依据各科室(队、中心)日常工作质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县级干部、局班子成员投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了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先进、后进科室,落实“红黄旗”制度,激励先进、鞭笞后进。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活动成效不明显。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不够,问题排查整治不细,谈话28人中18人对“四查四问”“八个落实”等内容不清楚。整改情况:按照要求落实“周学习、月测试、季考评”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及区党委以“四查四问”“八个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具体安排,通过随机提问、轮流领读、定期测试等方式,促进常学常记,对知识点掌握不到位、一问三不知的,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学习、转发我市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系列评论文章,增强自学的主动性,确保应知应会知识点熟练掌握、入脑入心。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解决突出信访隐患不作为、慢作为。对房地产开发商不按规划设计建设未发挥主体监督作用,导致多年来持续出现交通小区、伊葩公寓等10个小区1704户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问题,存在集体上访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原则,借鉴其他地市经验做法,指导乃东区制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及时提交市政府研究;按照“分类处置,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要求,稳慎推进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14.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不实。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2019年预算地籍土地调查项目经费20万元未支出,于2021年3月以存量资金上缴财政。整改情况:党组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调查监测科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进行书面检讨。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调度、推进落实,压紧压实局党政主要领导预算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业务科室具体责任人责任,办公室及财务室监督、提醒、督促责任,实行主要领导总调度、分管领导按期督促、业务科室抓好预算执行、办公室及财务定期不定期通报提醒机制,重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实行谁提出预算、谁负责执行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财务审批不规范。2019年2021年项目支出未附报销签,无财务人员审核签字。整改情况:制定《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细化资金支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防控责任体系和拨付工作流程,明确各项经费支出包括项目支出的直接责任、审核责任、分管责任、主体责任,严格事前审批、事后审核,规范执行审批程序、手续。建立项目资金拨付分级核查机制,对业务科室审查重点、分管领导审核要点、办公室及财务人员需要审核的程序点、主要领导审批需要检查的重点等,逐步建立审查审核审批要点内容清单,对不符合开支的内容或附件不全的支出行为从源头上予以控制,避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和基层治理不强不优

15.局党组对“三重一大”制度内涵理解不深入,界定不清晰,执行缺乏刚性约束,议事决策程序规范性、严谨性不强。一是执行不严。重大事项不研究,2019年汛后核查及2020年汛前排查6个项目资金涉及资金共175万元,未上会研究。整改情况:充实完善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办公会议或局党组会议研究,不断提高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严谨性。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内容不具体。2020年第11期党组会议纪要共研究涉及资金事项8项,其中6项无具体资金数额。整改情况:加强会前审核力度,各科室认真填写《提交局办公会 局党组会研究事项表》,严格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涉及资金事项未明确资金额度、资金标准依据或核定程序、如何选定施工方(或第三方、供货方等)、资金来源、责任人员、拨付要求的,不予提交会议研究,确保提交局办公会、局党组会研究的议题研究细、研究透、研究全。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要素不齐全。2020年第5期党组会议研究人事问题原始记录缺失。整改情况:坚持每次局党组会、局办公会安排办公室记录人员2人,实行AB岗记录,会议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议程、研究结果等要素齐全,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须原原本本、清清楚楚地体现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的发言内容。加强办公室人员休假、出差、外出等期间工作交接、记录本交接,确保工作不断档。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16.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一是重部署、轻落实。2020年局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简单向分管领导和科室下发任务分解,工作落实缺乏跟踪问效。整改情况:局党组主要领导召开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议2次,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对党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对重点目标任务深入实地开展检查,了解掌握一手资料和最新进展,采取“限时调度、定期督办”方式督促落实,强化通报制度,对存在工作推动缓慢、不担当、不作为等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推动整改不力。2019年、2021年自然资源局党支部接连被评为软弱涣散党组织,问题边改边犯,短板一直存在。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市自然资源局党支部关于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了《市自然资源局党支部关于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的报告》,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17.对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落实打折扣,举一反三整改有偏差。一是2019年国家审计反馈违法占地问题240个,仍有乃东区昌珠镇卡多居委会场所违规用地问题等25个未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强化前置手续,提前做好用地报件组卷工作,目前,240个违法占地问题已整改162个、正在整改78个。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二是针对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未做到“每季度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1次要求”。整改情况: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党组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1次,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业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1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2018年市委巡察反馈“执法人员配备不齐,工作人员无执法资格”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积极对接市司法局,争取执法培训机会,培养了执法人员。结合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和公务员遴选,配齐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队长、副队长,调整充实了执法力量。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6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具体进展及原因

一是关于“整治违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进度迟缓,担当精神不足,工作措施不力,2020年33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截至2022年5月,18宗未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整改到位;2020年卫片执法检查通报的违法图斑960个,未整改606个,整改率仅为36.9%”问题。18宗农村乱占耕地问题均为住宅类问题,依照法律规定,整改主体为农业农村部门,我局属配合单位。目前,18宗违法用地已整改到位2宗、正在组织报件3宗、待拆除1宗,12宗已移交空港新区进行整改。2020年卫片违法图斑整改无实质进展。以上问题未能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是空港新区管理权限未移交、违法用地报件组报审批未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受永久基本农田影响选址困难,违法项目用地报件要素不齐得不到审批等。二是关于“2017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仍有加查县康桑顶铬铁矿等9家未完成”问题。目前,明则砂石场正在走司法程序,4家历史遗留矿山已完成生态修复,达到验收标准;乃东区、桑日县三家砂石场正在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是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资金量缺口大、康桑顶矿山后续处置工作未完成等。三是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推进缓慢。未及时按照2018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处置工作,致使12县区积累批而未供土地面积5566.6294亩,闲置土地374.88亩”问题。目前,全市处置2009-2020年批而未供土地579.1亩、处置率10.4%,处置闲置土地9.64亩(仅涉及乃东区374.88亩)、处置率2.57%。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是受当前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江北区域3个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较少,部分县(区)原定项目调整较大,各县(区)对批而未供处置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等。四是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不敢主动试、大胆闯,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泽当城区居民住宅用地划拨转出让工作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暂停办理,至今未恢复启动”问题。目前,已将《山南市规划区内划拨转出让土地收取土地出让金事宜的调研报告》提交市政府研究,待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联合乃东区加快推进泽当城区居民住宅用地划拨转出让工作。五是关于“解决突出信访隐患不作为、慢作为。对房地产开发商不按规划设计建设未发挥主体监督作用,导致多年来持续出现交通小区、伊葩公寓等10个小区1704户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问题,存在集体上访隐患”问题。目前,已征求乃东区和市税务局、住建局等单位意见,形成了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方案,待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按照“分类处置,成熟一个解决一个”原则,稳慎推进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六是关于“2019年国家审计反馈违法占地问题240个,仍有乃东区昌珠镇卡多居委会场所违规用地问题等25个未整改到位”问题。目前,240个违法占地问题已整改162个、正在整改78个。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是耕地平衡指标不足、征地补差价缺口资金量大且涉及面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93-7821360;电子信箱:980995826@qq.com。

                                                              中共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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