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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5-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1-11-17 11:03:55 来源: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自治区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5-5。

“市国土局、水利局督促各县(区)严格落实山南市规范砂石开采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3号),2019年3月30日前全面摸排全市砂石场开采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加强对新建、延续的砂石场、临时取料场以及加气砖场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出现乱采乱挖、生态破坏及降尘措施不力的砂石场进行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或关停。”

   责任单位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责

马小强

   联系电话

0893-7829726

   整改目标

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山南市规范砂石开采的意见(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3号)文件精神执行)。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为规范全市砂石料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合理利用砂石料资源,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砂石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章立制,2020年9月制定出台《山南市砂石料开采管理条例》,目前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三入”阶段。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南市砂石料开采管理工作,山南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山南市采砂采石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三个专项排查组开展全市采砂采石全面自查、专项排查并形成了全市采砂采石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报告,建立完成排查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有序推进了各项整改工作及持续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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