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资源开发行为亟待规范 |
责任单位 |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
责任人 | 马小强 |
联系电话 | 0893-7825076 |
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整改措施 | 2019年3月30日前制定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相关县(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推进整改不力,或因监管不严仍出现新的生态破坏事件的县(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县(区)责任人责任。 |
整改完成 情况 | 1、督促华新水泥厂、西藏矿业、江南矿业、华钰矿业、措美龙华矿业、加查博盛矿业等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审查。 2.选择罗布莎和华钰矿业为试点,正在编制《山南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通过“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方式,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