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用心服务保障宅基地建设用地。一是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保障我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藏自然资〔2021〕33号)精神,对于涉及新增宅基地用地需求的,由农业农村部门对用地现状、需求等进行核实统计并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后,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的,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批次用地报批规定,依法组织农用地转用审批材料,逐级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2023年至今,已上报农村宅基地用地报件6个批次,目前获批4个。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8号)规定,继续单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专项用于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单独组卷报批,2023年至今,保障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12.0794公顷,实行实报实销。三是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2023年8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权限内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事项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的通知》(藏自然资〔2023〕83号)政策规定,指导各县(区、市)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事项承接工作,进一步缩减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较大程度满足了群众需求。
(二)督促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要求,2023年我市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48个。截至目前,涉及县(市、区)落实村庄规划编制经费4754.18万元,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初步成果,于10月20日上报自然资源厅,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审。
(三)扎实做好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成果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工作人员围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开展督导检查5次,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积极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汇报衔接,推进有关困难问题解决。截至目前,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11078本,预计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12县(区、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成果入库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工作中,还存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进展缓慢,扎囊、隆子两县虽然完成规划初步成果,但规划质量不高;各县(区、市)房地一体调查、测绘等前期工作由农改办负责,末端发证工作自然资源局部门负责,存在房地一体登记颁证数据缺少宗地权属来源、用地合法性等问题,导致登记难度大。
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大对上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早日批复,有效解决编制村庄规划缺少上位规划的问题;同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大督导调研力度,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乡村土地利用主要指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户均宅基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基础设施用地规模)等实施严格管控。二是继续督促各县(区、市)自然资源局,加大与农改办对接沟通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数据,有效解决宗地权属来源、用地合法性数据缺失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促进农村土地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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