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西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西藏那曲色尼区砂石开采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严重破坏生态高寒草原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对我市临时取料点和砂石场等相关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将分三个组,从2022年4月20日开始前往12县(区)开展临时取料点和砂石场检查工作,具体行程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全市临时取料点和砂石场检查的方案》
附件
关于开展全市临时取料点和砂石场检查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西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西藏那曲色尼区砂石开采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严重破坏生态高寒草原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对我市临时取料点和砂石场等相关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为做好此次检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人员及路线安排
此次检查共分为三个组,分别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平措、潘尔龙、张国莉带队,具体路线及人员安排如下:
(一)第一组
1.平 措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惠 振 矿管科副科长
2.检查地点:隆子县、错那县、加查县、曲松县
(二)第二组
1.潘 尔 龙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次仁德吉 生态修复科副科长
2.检查地点:贡嘎县、扎囊县、乃东区、桑日县
(三)第三组
1.张 国 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 毅 执法队工作人员
2.检查地点:浪卡子县、洛扎县、措美县、琼结县
二、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采取抽查方式进行,至少抽取2-3家临时取料点及1-2家砂石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法开采、越界开采、非法售卖及履行“边开采、边恢复”责任等问题。
(二)各小组根据实际合理规划检查路线及时间,于4月25日前形成反馈意见。
(三)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要联合水利、环保、应急等职能部门,加大对本辖区内临时取料点和砂石场的检查力度,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临时取料点和砂石场依法依规开采,切实履行好“边开采、边恢复”的企业主体职责。
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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