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自然资告字[2020]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加查县人民政府2021年常务会议第五次会议研究通过,现由加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泰坦拍卖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 用途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 |
1 | A1-01 | 加查县如米产业园区 | 工业 用地 | 51009.04 | ≥1.0 | 50 | 388 | 775 | 一万元和一万元的整数倍数 |
2 | A1-02 | 加查县如米产业园区 | 工业 用地 | 3506.33 | ≥1.0 | 50 | 30 | 60 | |
3 | A1-03 | 加查县如米产业园区 | 工业 用地 | 12841.24 | ≥1.0 | 50 | 100 | 200 |
二、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性质:I类工业用地 用地位置:如米村
建筑密度:≤50% 建筑限高:<20米
绿地率:≥20%
规划控制要求
1、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规划确定的主次干路道路红
线交叉转折点向两侧延伸,主干道至少控制 30 米,次干道至少控制20米,支路不设控制范围。
2、建筑后退线控制主干路控制 8米、次干路控制 5米,支路控制3米。
遵守事项
本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设)设计的必备条件,未经投权单位批准,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五、挂牌资料获取地点和报名时间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21日办公时间内到加查县自然资源局(西藏泰坦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1日办公时间内到加查县自然资源局(西藏泰坦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申请条件的,加查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1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加查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报价时间为:
A1-01号地块:2021年11月10日10时00分至2021年11月24日11时00分;
A1-02号地块:2021年11月10日10时00分至2021年11月24日11时00分;
A1-03号地块:2021年11月10日10时00分至2021年11月24日11时00分;
八、交付竞买保证金账户:加查县财政局指定账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交付土地时间:以加查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本次出让宗地均按现状交付(宗地范围内空间地表、地下等设施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确认),面积以交付时界址点控制的实有面积为准,出让价款不变;宗地开发所需的供电、供水、等基础配套设施由竞买人自行考察、自行配建;其他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详见宗地出让须知等相关出让文件资料。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本次公告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加查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西藏泰坦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挂牌出让活动。
十一、加查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89094605
加查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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