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态维护背景与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调整完善的工作部署要求。在维护依法审批的《山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基础上,按照严守空间安全底线、正向优化的原则,开展《山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以下简称《维护》)工作。
维护方案结合山南市城市定位以及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的特殊背景,全面对接各级“十五五”重点建设项目需求,落实空间要素保障与指引,回应规划实施评估问题及建议,推动国土空间布局更加科学有序、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更加精准有效,提高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维护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空间管控边界维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规划分区维护、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维护、城市重要控制线维护、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维护、城乡发展空间及支撑体系维护。
二、动态维护方案
1.空间管控边界维护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
数量不减少。《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4.80万亩(632.01平方千米),山南市需落实异地占补任务,本次动态维护后全市确定耕地保护目标为95.10万亩(633.97平方千米),比原规划目标增加0.29万亩(1.96平方千米)。《总体规划》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0.90万亩(472.67平方千米),本次动态维护衔接《山南市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中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方案,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规划明确的保护任务。
质量生态有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内水田水浇地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比例由93.92%提高至94.12%、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占比由48.11%提升至49.10%,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坡度15度以上的耕地面积由8.00万亩减少至7.66万亩。
布局更优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出,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度,减少碎小图斑数量。维护后,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度将较维护前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碎图斑个数较维护前减少29个。
表1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维护前后对比表
|
序号 |
优化导向 |
具体指标 |
指标要求 |
维护前 |
维护后 |
变化量 |
|
1 |
(一)数量不减少 |
耕地保有量(万亩) |
不低于规划明确的保护任务 |
94.80 |
95.10 |
0.30 |
|
2 |
永久基本农田(万亩) |
不低于规划明确的保护任务 |
70.90 |
71.07 |
0.17 | |
|
4 |
(二)质量生态有提升 |
永久基本农田中的水田水浇地所占比例(%) |
不减少 |
93.92 |
94.12 |
0.20 |
|
5 |
永久基本农田中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占永久基本农田比例(%) |
有增加 |
48.11 |
49.10 |
0.99 | |
|
6 |
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坡度15度以上的耕地面积(亩) |
有减少 |
80031.01 |
76592.21 |
-3438.81 | |
|
7 |
(三)布局更优化 |
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度(亩/个) |
有提升 |
70.23 |
70.25 |
0.02 |
|
8 |
平原地区5亩以下、山地丘陵地区3亩以下永久基本农田碎图斑个数(个) |
有减少 |
1240 |
1211 |
-29 |

图1 永久基本农田维护后图
(2)生态保护红线:任务不减少、功能有提升、布局更完善
任务不减少。《总体规划》确定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42880.33平方千米,动态维护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2955.41平方千米,符合任务不减少的调整要求。
功能有提升。对接自治区冰川保护名录,按照要求将重要冰川I级缓冲3公里和重要冰川Ⅱ级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7.13平方千米。同时,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耕地面积有序调减,切实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原真性、完整性保护水平。
布局更完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调出。从严控制零散破碎图斑,调出面积不足1平方千米的破碎图斑250个。
表2 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前后对比表
|
序号 |
优化导向 |
具体指标 |
指标要求 |
维护前 |
维护后 |
变化量 |
|
1 |
(一)任务不减少 |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
不减少 |
42880.3251 |
42955.7898 |
75.4647 |
|
2 |
(二)功能有提升 |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生态功能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
有增加 |
40504.6298 |
40506.0056 |
1.3758 |
|
3 |
生态保护红线内耕地面积(平方公里) |
不增加 |
21.9600 |
21.8536 |
-0.1064 | |
|
4 |
(三)布局更完善 |
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红线图斑数量 |
不增加 |
250 |
231 |
-19 |

图2 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后图
(3)城镇开发边界:总量不突破、布局更集聚、城镇功能品质有提升
12县(区、市)延续现有管控系数,总量不突破、布局更集聚。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共调入398处,面积261.38公顷;调出161处,面积272.08公顷;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8.13平方千米(原规划68.26平方千米),扩展倍数1.32(原规划1.32),符合总量不突破的调整要求。15亩以下零星破碎的城镇开发边界图斑数量12个,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天窗”个数0个,已批开发区、城镇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商业用地的划入率100%,优化后的城镇开发边界与总体规划明确的主要发展方向符合程度100%,均与维护前一致。城镇开发边界内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面积减少621.30亩,符合布局更集聚要求。
表3 城镇开发边界维护前后对比表
|
序号 |
优化导向 |
具体指标 |
指标 要求 |
维护前 |
维护后 |
变化量 |
|
1 |
总量不突破 |
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公顷) |
不增加 |
2761.48 |
2761.19 |
-0.29 |
|
2 |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规模 |
不增加 |
1.64 |
1.64 |
0 | |
|
3 |
布局更集聚 |
15亩以下零星破碎的城镇开发边界图斑数量(个) |
有减少 |
0 |
0 |
0 |
|
4 |
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天窗”个数(个) |
不增加 |
0 |
0 |
0 | |
|
5 |
已批开发区、已批城镇工业用地、已批城镇住宅用地、已批城镇商业用地划入率(%) |
有提升 |
100 |
100 |
100 | |
|
6 |
优化后的城镇开发边界与总体规划明确的主要发展方向符合程度 |
有提高 |
一致 |
一致 |
一致 | |
|
7 |
城镇功能品质有提升 |
城镇开发边界内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面积(亩)(包括:地质灾害极高和高风险区、蓄滞洪区、重要矿产资源压覆区、大遗址保护区等) |
不增加 |
746.10 |
134.65 |
-621.45 |
|
8 |
中心城区道路网络密度 (千米/平方千米) |
有提高 |
7.21 |
7.45 |
+0.24 | |
|
9 |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
有提高 |
95.29 |
95.31 |
+0.02 |
中心城区预留机动指标,推动城镇功能品质提升。中心城区预留乃东区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4.38%(面积27.61公顷),作为增量用地机动指标。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结合具体项目逐步落图落位,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落地的空间需求。结合项目建设需求和实施评估建议,调入3种类型17项,调出3种类型7项。维护后中心城区道路网络密度由7.21千米/平方千米提升至7.45千米/平方千米;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由95.29%提升至95.31%,符合城镇功能品质有提升要求。
利用特殊补划政策,补充划定封闭管理边界。错那市、隆子县、洛扎县等1县市,以及贡嘎县德康镇,按照特殊补划情形,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共1125.87公顷,结合封闭管理政策进行上报管理。

图3 城镇开发边界维护后图
三、规划分区维护
匹配空间管控边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市域6个一级规划分区。调减限制开发建设的生态控制区88.24平方千米,调增用于集中开发建设的城镇发展区11.45平方千米(为贡嘎新设镇及边境特殊补划区域)。

图4 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维护后图
四、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布局维护
匹配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明确调入用地性质,为项目落地实施提供规划依据。调整后,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更加完善,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面积相较于维护前增加29.93公顷。公园绿地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公园绿地500米居住用地覆盖率提升0.05%。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充分保障,调入火车站北物流用地、鲁琼单元南部仓储用地,维护后仓储用地相较于维护前增加8.56公顷。

图5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布局维护后图
五、城市重要控制线维护
山南市中心城区暂无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划定对象。将雅砻人民公园东北侧地块划入城市绿线,新增城市绿线面积16.84公顷。将鲁琼建筑垃圾填埋场扩建项目纳入城市黄线,新增城市黄线面积4.03公顷。
六、重点项目清单维护
衔接“十五五”规划和部门、县(区、市)建设计划,维护新增项目1354个。收集整理自治区重大能源、交通、水利设施项目表,以及山南市“十五五”规划、部门“十五五”规划项目清单和县(区、市)项目名录,共收集整理市域内交通、能源、水利、电力、通讯、环保、旅游、民生、产业、其他等1354个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动态维护增补项目进行归类,形成6类增补名录。其中,能源矿产项目90个、交通项目118个、水利项目167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524个、防灾减灾项目111个、其他项目344个。
七、城乡发展空间及支撑体系维护
落实行政区划调整,更新主体功能分类指引。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在主体功能区定位中增补新设乡镇名称,调整因撤乡设镇而调整的乡镇名称。增补新设乡镇名称8处,调整因撤乡设镇而调整的乡镇名称6处。
落实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城镇体系。考虑到行政区划调整是基于对乡镇战略地位认识和空间格局重塑的综合决策,承担着独特的政策使命,新设和拟设的5个镇,撤乡设镇的6个镇确定为重点镇;新设和拟设的3个乡确定为一般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