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2019年6月5日,四川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四〇五地质队(编制单位)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琼结县琼结镇仲堆三组协巴采石场、桑日县桑日镇颇章村花岗岩矿等2个《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附:琼结县琼结镇仲堆三组协巴采石场、桑日县桑日镇颇章村花岗岩矿等2个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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