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耕地保护等土地管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我经常讲,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害是种子和耕地。强调,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反复强调。要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防止违法改变用途,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决不允许搞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强调,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国有和民营企业都要发挥功能作用。
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早在2013年,我就讲过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这些年,我先后对清理治理大棚房、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和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等提出要求,有关部门打了一套组合拳。但是,耕地乱象仍屡禁不止。比如,一些地方占用基本农田大搞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一些地方在公路、铁路、河渠两旁占用良田建设几十米甚至几百米宽的绿化带。自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来,全国共有3亿6千多亩耕地被调整成了林地、园地、水域等,还有6583万亩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我们土地是不少,但同14亿人口的需求一比,又是稀缺资源!建城市、搞工业、保生态都要用地,必须精打细算,排出优先序,决不能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去搞造林绿化。各省区市现有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必须保住,不能再往下降了!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强调,各地普遍反映,发展乡村产业还有很多政策堵点和痛点,最突出的是用地难、贷款难。乡村建设用地需要给一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更要靠内部挖潜。
2020年7月13日在有关材料上批示,要扎实抓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8月21日在听取安徽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严守耕地红线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搞变通,十八亿亩耕地红线要稳住,耕地不能非农化,粮田不能非粮化,出了问题要问责。9月18日在听取湖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扛稳粮食安全的重任,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的行为。10月29日在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强调,在粮食安全问题上千万不可掉以轻心。要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乡村建设要遵循城乡建设发展规律,做到先规划后建设。现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是大趋势,村庄格局会继续演变分化。有的村庄会聚集更多的人口和产业,有的会逐步同城镇融合,有的会逐渐衰落。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看得准的先干起来,看不准的可以等一等。强调,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突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把城乡关系摆布好处理好,一体设计、一并推进。要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县乡村统筹,加快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监管格局,推动公共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要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2019年1月23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指出,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的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3月5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3月8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要求,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7月24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同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对各类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合理保护传统文化生态,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特色生态产业。8月26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强调,要完善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对重点开发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能源资源地区等制定差异化政策,分类精准施策,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2020年4月10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指出,越来越多的人类社会不断触及自然生态的边界和底线。要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这里既包括有形的边界,也包括无形的边界。要完善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好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生态红线,加快形成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在空间上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合理限定。9月28日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
关于生态保护修复。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10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指出,我多次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次疫情防控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8月18日—21日在安徽考察时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把生态保护好,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11月14日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找出问题根源,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推动上中下游地区的互动协作,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要注重整体推进,在重点突破的同时,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性和整体性,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要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月23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指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明确产权主体,开展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加快统一确权登记,强化整体保护,落实监管责任,完善法律法规,注重改革创新,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8月26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强调,要健全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要推广新安江环境补偿试点经验,鼓励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要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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