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部署要求,日前我市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自治区下达指标;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5万亩,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6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6万吨以上(其中青稞种植面积稳定在26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0万吨以上)。持续巩固种植业结构调整成果,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做到耕地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切实提高保障粮食安全特别是青稞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